建设主管部门有统一制订的规范的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2. 房屋的基本情况描述:房屋的坐落位置;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房屋的配套设施。
3. 房屋土地使用权性质,即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使用年限等情况。
5. 房屋的价格、付款方式及交付期限: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买方应在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卖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或者由卖方代理买方进行上述工作。
6. 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如房屋交付后发生该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7. 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买方不按期支付购房款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卖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卖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8. 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房屋的保修责任、物业管理以及小区内公用配套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