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文 号:高检发释字[2001]3号
发布日期:2001-6-11
执行日期:2001-6-11
为依法办理嫖宿幼女犯罪案件,对嫖宿幼女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解释如下:
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而嫖宿的,适用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嫖宿幼女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