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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2-05-16 565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双方能够就离婚达成合意便可以一同前往民政局协议离婚,由民政局发给离婚证。而在乙方不愿离婚的情况下,只能适用诉讼离婚。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经法院审理,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则判决离婚,离婚判决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效力。

2、法律同时也规定了男方在特定时期不能起诉离婚的情形,包括: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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