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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官司,必然涉及到证据。不少人来问小律,“偷拍偷录”获得的证据,根据“偷”应该是“非法的”,但在法庭上是否也会被认定不合法吗?偷拍偷录能作为证据在法庭上使用吗?
答案:不一定。比如,借贷双方当事人,在通话过程中的录音。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06条规定,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总结如下:
第一,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严重侵犯他人隐私以或干扰他人生活等;比如,未经同意,在他人家中安装摄像头获取相关证据。那么正常的交谈中偷偷录音是没问题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领导的电话录音经常被用来作为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
第二,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比如通过暴力、胁迫、非法拘禁、窃听等方法取得的证据;也就是说,没有以高强度的、违背他人意志的手段来获取这个录音,也是合法的。
第三,不得违反公序良俗、社会公德。
也就是说,偷录偷拍要作为合法证据使用,不得有以上任一情形。只要满足一条,即应当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提示:司法实践中,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于当事人偷拍偷录获得的证据进行质证时,法官会结合以上法律规定,并综合考虑取证目的、动机、主观过错,获取的方式和手段,行为后果及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判断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