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我和我前男友在几年前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是他出钱还贷的,但是房产有我的名字,后来我们分手了,我要求他一次性还请贷款就除去我的名字,但是他没钱还清,现在过去五年了,我现在可不可以找对方要求补偿?
律师:你可以找他协商,但是由于你没有付钱没有还贷,所以房子的所有权以及增值部分,你是没有正当理由取得的。但是,如果你所在的地区有购房限制,购买第二套房子会比较贵也会有限制条件,那你是可以要求对方给你适当补偿的。我有一个建议就是你可以走赠与这个途径主张权利。但是法院会考虑这个赠与是附条件的,条件就是以结婚为目的。针对你的情况,我还是建议你们私下协商,因为起诉你这边是有风险的,败诉的可能性更大。
解答律师:法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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