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我父亲和母亲名下有房产和店面,我父亲已经离开家里十多年了,他跟另外一个有家庭的女人在一起。如果我父亲他去立遗嘱,去公证处公证,说是将他名下的一半财产转增给这个女人,这个在法律上是有效还是无效?
律师:这是无效的,假如小三生了孩子,可以给孩子,但是给小三是不可以的,因为这个违反了公序良俗,侵害了夫妻共同的财产。那他一直是跟小三生活,要是有证据可以去法院以重婚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他在还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将他们夫妻共同财产赠送给小三,可以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起诉撤销赠与。
解答律师: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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