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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和一个人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之后知道这个房子是对方父亲的遗产,他还有一个弟弟,还没有办理继承。这种情况下,我和他签订的协议还有效吗?
房产物业 413 2019-03-21

用户:我之前和一个人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那个人的情况比较复杂,他是糖尿病晚期了,想要卖房看病。但是他的证件和房产证全被他的女儿拿走了,这个房子我也是后来知道是他父亲的遗产,但是还没有办理继承,而且他还有一个弟弟。这种情况下,我和他签订的协议还有效吗?

律师:他跟你签订的这个协议有可能是无效的,除非是他弟弟也同意将这个房子卖给你,进行追认。而且这个属于法定继承,有可能他会放弃这个房产的继承权,而后由他弟弟全部继承。这些都是有可能的,所以你们签订的这个协议的效力很有问题。

用户:对方现在急需钱看病,这个钱该不该给他?

律师:从你的角度来说,我不建议你还继续给他钱,除非他将产权证办到他的名下了,或者说是将继承办完了,看看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到时候你才可以签合同给钱。你现在就给钱风险太大了。

用户:假如我现在给了他钱,最坏的情况下,他弟弟不同意,继承还没有办下来,他也去世了,到时候我的钱是不是就不能要回来了?

律师:你这个钱要回来的难度还是比较大的,但是也是可以要的。这个钱到时候就是以他的遗产为限,你要搞清楚他还有多少遗产。到时候他过世了,你要把钱要回来,那就要起诉他的所有继承人,然后让他所有继承人在他的遗产范围之内将钱还给你。对你来说太复杂了,到时候又花钱又花精力,还可能达不到你要的结果。

用户:那假如继承还没有办下来,他就过世了,那房子是不是就全都属于他弟弟了?

律师:这个是不会的,房子现在是他父亲的名字,他父亲和母亲都去世了,那在办理继承之前就是属于他和他弟弟的共同财产。他是在他父亲之后过世的,那这个房子还是有属于他的一半,但是你到时候打官司会非常麻烦。所以你最好等到他们将产权办清楚了以后,再签合同付款。

解答律师: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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