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纠纷若干程序问题的意见【2008.07.08】 10、确认劳动关系争议的处理 当事人仅就与用人单位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向仲裁部门或法院提出确认请求的,一般应当向劳动者释明,要求其增加与劳动关系有关的支付劳动报酬等实体请求,以避免重复仲裁或诉讼,及时周严地保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