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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变更、合并或者分立,影响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吗?

劳动用工 2019-03-08 548
不影响。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如果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全国性法规及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2012.12.28】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地方性法规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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