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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怎么赔?

劳动用工 2019-03-08 1085
1.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2.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应根据劳动岗位、职责、薪酬、过错程度等因素确定责任的大小。 3.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全国性法规及案例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1994.12.06】 劳部发[1994]489号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地方性法规及案例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通知 沪劳保综发[2003]2号 二十二、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依法要其赔偿,并需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收入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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