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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员工)、劳动者到了退休年龄,企业该如何应对?如果员工此时有工伤伤残等级呢? 2.职工(员工)或劳动者到了退休年龄,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给予经济补偿? 3.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一定就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吗?

劳动用工 2019-03-08 472
1. (1) 到了退休年龄或依法享受退休养老待遇,用人单位可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用人单位依据前述规定,均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2)工伤职工(伤残等级已经鉴定出来)到达退休年龄后,与非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后的处理方式是一样的,不需要支付其他的费用。 2.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到了退休年龄或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导致劳动合同依法终止,不属于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因此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此种情况下,因为劳动者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生活得到基本保障,故实践中一致认为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奉民三(民)初字第650号判决书即是典型案例。 3.我国对退休年龄有统一的规定,一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均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但由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条件除了达到退休年龄外,还对工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最低年限等有要求,还需办理相关的退休手续。因此,在实践中,存在着劳动者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而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情况。 而另一方面,确也存在着未达到退休年龄,但是因离休、退职等原因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因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与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实存在着重大的区别。

全国性法规及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实施日期】 2008.01.01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实施日期】 2008.09.18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地方性法规及案例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沪高法[2009]73号2009年3月3日)十六、如何看待“退休年龄”和“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作为终止劳动合同的依据的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而《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依据前述规定,均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二00九年六月八日给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关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粤劳仲函(2009)1号]中规定:“你委《有关劳动者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未获得养老保险待遇退出劳动岗位是否需经济补偿的请示》[东劳仲委函(2009)1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劳动合同终止。现有法律法规均未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在国家没有新的规定前,用人单位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终止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被返聘或者其他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特殊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 沪劳保关发(2003)24号 二、用人单位使用下列人员之一的形成特殊劳动关系: 1.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 2.企业内部退养人员; 3.停薪留职人员;4.专业劳务公司输出人员;5.退休人员;6.未经批准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7.符合前条规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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