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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育保险申领条件有哪些?如果违反计划生育是否还能申请生育津贴等待遇? 2.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用工 2019-03-08 498
上海: 第一个问题: 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2)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3)属于计划内生育; (4)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非本市户籍生育妇女 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城保(五险)期间,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的非本市户籍从业妇女,也可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鉴于女职工存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事实,本质上是应接受一定处罚和制裁的。对此,法律规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其产假期间是不能享受相关的产假待遇的,即产假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物费等费用均需由其自理,且其不能拿到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或产假工资。当然,假如用人单位本着人文关怀,愿意给予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特殊照顾除外。 第二个问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1、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全国性法规及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1年07月)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关于女职工非婚生育时是否享受劳保待遇问题的复函》 【中劳薪便字[1965]第381号】 甘肃省劳动局:   你局八月三十一日(65)劳薪字第0678号函收到。现简复如下:女职工非婚生育时,不能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生育待遇。其需要休养的时间不应发给工资。对于生活有困难的,可以由企业行政方面酌情给予补助。

地方性法规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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