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见法律问题 > 劳动用工

1.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约,是否需要补偿,如何补偿? 2.员工不愿意续约,是否需要给员工补偿?

劳动用工 2019-03-08 597
1.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想续约,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a.劳动合同自然期满,主张经济补偿,只适用于劳动合同法(08年)实行后的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法实行前的年限不需要给经济补偿。因为这属于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之前没有相关规定。 b.经济补偿的金额: 08年后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不满6个月,支付0.5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1年以上,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c.注意: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最低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 对于“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的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月工资按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 2.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全国性法规及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2012.12.28)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地方性法规及案例

相关法律问题
更多

1.员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如何计算?月计薪天数? 2.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是? 3.什么是劳动报酬,包括哪些?加班费是否属于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是不是劳动报酬?带薪年休假补偿呢?双倍工资是否属劳动报酬?

劳动用工 1207 2019-03-08

1.新旧劳务派遣法律法规的区别和变化? 2.新法下,用工单位在考虑劳务派遣用工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劳动用工 1010 2019-03-08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