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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上限、下限分别多少?

劳动用工 2019-03-08 897
1.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不满6个月 → 支付0.5个月工资。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前的法律规定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 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6个月以上,不满1年 → 支付1个月工资 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1年以上 → 月工资*工作年数 2.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标准:浙江省:关于工作年限浙江省的相关司法文件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为了免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采取下列措施将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清零”(一)采取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签定劳动合同的方式,将劳动者工龄“清零”的;(二)采取注销原单位、设立新单位的方式,将劳动者重新招用到新单位,且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没有实质性变化的;(三)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的;(四)通过非法劳务派遣的;(五)其他明显违反诚信和公平原则的规避行为。 3.月工资确定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以及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情况,劳动者的工资状况,来确定是否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数额。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这里的工资收入是指,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A27: 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上海: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标准应该是应得工资,即包括社会保险金、税费和工会会费等费用在内。 4.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 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全国性法规及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2012.12.28)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09.18)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1994.12.03)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地方性法规及案例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07.03.21) 6、经济补偿金计算中的工资是应得工资还是实得工资   根据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应以劳动关系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人为计算杯准。劳动者每月应得工资与实得工资的主要差别在于各类扣款和费用,包括个人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金、税费或工会会费等。由于用人单位代扣的社会保险金、税费等均为个人劳动所得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只是承担代缴义务。因此,该部分款项应当计入工资性收入,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当一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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