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家说法 > 其他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其他
img 56
img
立即咨询
徐卉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房产物业 民间借贷 合同纠纷
视频内容介绍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1、构成要件(1)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2)降低工程质量标准,(3)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4) 对直接责任人员。    2、追诉标准:(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3、量刑:(1)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解答律师:徐卉

6元/分钟
立即咨询

请绑定常用号码,启用服务

该号码将用于您与律师的咨询通话
为保护隐私,该号码将隐藏不向对方显示
获取验证码

已阅读并我同意 《分秒律师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