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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能否代替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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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卉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房产物业 民间借贷 合同纠纷
视频内容介绍

 有人认为,如果非病配偶没有放弃或丧失监护权的情况下,父母不是法定监护人,不是法定代理人,同时,即使成为了法定代理人也不能代替,因为离婚必须由本人实施,他人无权代理。我认为,此是不全面的,因为按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法定代理人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是原告,则撤诉处理,是被告,则缺席判决。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离婚案件,其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协议的,可以制作判决书。否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婚姻问题无法解决。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57、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解答律师:徐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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