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2、与单位形成特殊劳动关系的人员,具体如下:
1)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
2)企业内部退养人员;
3)停薪留职人员;
4)专业劳务公司输出人员;
5)退休人员;
6)未经批准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
7)符合前条规定的其他人员。
解答律师:佘丰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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