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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子女有权追索法定抚养费吗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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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丰胜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房产物业 民间借贷 合同纠纷
视频内容介绍

所谓超生子女,是指合法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而所生的子女。超生子女虽违反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但他们仍然属于婚生子女,其出生是基于父母的过错造成的,子女本身并无过错,因此,法律保护超生子女在法律上享有的各项权利。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解答律师:佘丰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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