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离婚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离婚判决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上诉状应当向原审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上盖章的人民法院)提交,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原审人民法院将上诉状副本送达被上诉人后,会将上诉状和相关案卷材料一同转交给二审法院。
2、也可直接将上诉状提交给二审人民法院,二审法院在5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法院,再由原审法院将上诉状和相关案卷材料一同转交给二审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解答律师:佘丰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