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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当事人不服判决如何处理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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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丰胜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房产物业 民间借贷 合同纠纷
视频内容介绍

如果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离婚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离婚判决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上诉状应当向原审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上盖章的人民法院)提交,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原审人民法院将上诉状副本送达被上诉人后,会将上诉状和相关案卷材料一同转交给二审法院。 

2、也可直接将上诉状提交给二审人民法院,二审法院在5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法院,再由原审法院将上诉状和相关案卷材料一同转交给二审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解答律师:佘丰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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