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收 ,2011年8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执行日期为该通知发布当日。
6元/分钟
已阅读并我同意 《分秒律师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