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构成要件: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 2、立案追诉标准: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3、量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二条,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6元/分钟
资深律师服务 先咨询 满意再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