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家说法 > 劳动用工
竞业限制纠纷是不是需要劳动仲裁前置程序
劳动用工
img 7
img
立即咨询
吕建雷
上海匡道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劳动人事 婚姻家庭 民间借贷 公司创业
视频内容介绍

如果是基于竞业限制协议来告,则是劳动纠纷,需要劳动仲裁前置;如果是基于侵害商业秘密( 侵害技术秘密纠纷、 侵害经营秘密纠纷 ),则不属于劳动纠纷,可以直接起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6元/分钟

资深律师服务 先咨询 满意再付费
立即咨询

请绑定常用号码,启用服务

该号码将用于您与律师的咨询通话
为保护隐私,该号码将隐藏不向对方显示
获取验证码

已阅读并我同意 《分秒律师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