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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情况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到100%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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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建雷
上海匡道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劳动人事 婚姻家庭 民间借贷 公司创业
视频内容介绍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首先要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劳动者无法直接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单位支付。 (3)加付赔偿金的前提是劳动者已经向相关的劳动行政部门反应克扣工资情况,且劳动行政部门已经责令限期支付但是用人单位逾期仍未支付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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