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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成年人人民检察院可以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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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涛
北京安博(上海)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房产物业 人身伤害 合同纠纷
视频内容介绍

条件:(1)对于未成年人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民主、财产及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犯罪;(2)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3)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对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检察院必须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提请复核或者被害人申诉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

解答律师: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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