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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财产的期限是多长时间以及不需要冻结的财产怎样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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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涛
北京安博(上海)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房产物业 人身伤害 合同纠纷
视频内容介绍

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 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一条,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解答律师: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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