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应如何分割? 根据相关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一般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解答律师:秦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