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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被监视居住人住处、指定居所所在地的派出所执行;必要时也可由办案部门负责执行,派出所或其他部门协助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解答律师:徐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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