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家说法 > 其他
监护人侵害被监护人权利或利益如何维权
其他
img 26
img
立即咨询
徐卉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房产物业 民间借贷 合同纠纷
视频内容介绍

监护人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变更监护人。


《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解答律师:徐卉

6元/分钟
立即咨询

请绑定常用号码,启用服务

该号码将用于您与律师的咨询通话
为保护隐私,该号码将隐藏不向对方显示
获取验证码

已阅读并我同意 《分秒律师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