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告方不服:(1)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直接提起上诉;(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过被告人本人同意才可以上诉。 2、被害方不服:(1)对裁定不能申请提出抗诉;(2)对判决: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向一审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提出抗诉。3、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直接提起上诉。4、刑事附带民事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直接提起上诉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解答律师:秦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