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解释,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多次行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行贿数额处罚。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与行贿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因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而破获相关受贿案件的,依照刑法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解答律师: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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