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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设定质权的客体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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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涛
北京安博(上海)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房产物业 人身伤害 合同纠纷
视频内容介绍

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应收账款; 


《担保法》第七十五条,下列权利可以质押:(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解答律师: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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