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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劳动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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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艳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房产物业 公司创业 合同纠纷
视频内容介绍

08年之后入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月工资*工作年数(工作年限)月工资为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不扣税不扣社保费用的应付工资。 另外,上海高院意见不包括加班费(除非恶意制造加班费)。 月工资不超过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实际工资计算。如果月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上限),需以当地(省、市级)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3倍的工资基数乘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超12年(也就是不超过12个月)。需要注意的是:不超过12年前提条件是月工资超平均工资3倍。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08年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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