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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以妻擅自终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江苏省:对于这种情况,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离婚索赔。如果夫妻双方因生育问题发生纠纷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任何一方均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以维护自身的权利,人民法院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规定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处理,判决双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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