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但不是必备条款。借款人最好不写,出借人最好要求借款人写。
2.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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