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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肖像权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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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竹飞
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交通意外 民间借贷 合同纠纷
视频内容介绍

《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为侵犯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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