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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企业分立、合并的消费者应该向谁要求赔偿
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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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伟
上海迈伦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民间借贷 公司创业 合同纠纷 刑事
视频内容介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解答律师: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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