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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先用工后签约违法吗
劳动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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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艳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房产物业 公司创业 合同纠纷
视频内容介绍

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签合同的: 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补签劳动合同,合法; 1个月以上,不满1年,补签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劳动者11个月的双倍工资; 满1年仍未签劳动合同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此前11个月的双倍工资。 

因劳动者的原因,没有签合同的: 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1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即劳动者工作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满六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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