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以及相应的滞纳金或罚款。其应纳税款按下列公式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扣缴义务人已将纳税人拒绝代扣代缴的情况及时报告税务机关的除外。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解答律师:秦涛
已阅读并我同意 《分秒律师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