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期货从业人员不得以本人或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期货经纪合同也约定,投资者不得要求期货公司或其工作人员以全权委托方式进行期货交易。投资者若全权委托期货从业人员操盘,对交易产生的损失也要承担相应责任。请关注相关风险,切勿委托期货从业人员操盘。但是对于自然人之前签署的委托协议,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明确禁止,但是否有效,也要根据委托的事项、内容、协议条款具体分析判断。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期货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为其进行期货交易,应当事先向客户出示风险说明书,经客户签字确认后,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期货公司不得未经客户委托或者不按照客户委托内容,擅自进行期货交易。 期货公司不得向客户作获利保证;不得在经纪业务中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担风险。
解答律师:徐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