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强行平仓的通知送达的方式应当符合期货交易方式的要求,交易与通知的方式两者要一致。
其次,当市场出现交易异常情况时,识别平仓的条件既关乎市场风险控制,也会直接牵涉客户的利益,如何兼顾两者是难点。
再次,要注意盘中平仓的适用条件和尺度,特别是在补足保证金或自行平仓期间需要特别谨慎。对此期货经纪合同中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可以以穿仓点作为盘中强平的条件。
最后,对强平损失的计算仅针对不当平仓行为进行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七条 期货交易所因期货公司违规超仓或者其他违规行为而必须强行平仓的,强行平仓所造成的损失,由期货公司承担。期货公司因客户违规超仓或者其他违规行为而必须强行平仓的,强行平仓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承担。
解答律师:徐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