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平仓指在客户持仓合约所需的交易保证金不足,而其又未能按照期货公司的通知及时追加相应保证金或者主动减仓,且市场行情仍朝持仓不利的方向发展时,期货公司为避免损失扩大而强行平掉客户部分或者全部仓位,将所得资金填补保证金缺口的行为。期货中的强行平仓有两种:交易所对期货公司(或自营会员)的强行平仓和期货公司对客户的强行平仓。期货公司对客户的强行平仓是指客户资金不足、超仓等被强行平仓。
比如你原来买入100手大豆,保证金比例为10%,持仓占用资金为30万。因为行情变化剧烈,交易所把保证金比例提高到了15%,你的30万资金只能维持80手持仓了,那么或者你追加资金以继续维持你的100手持仓,或者被期货公司平掉20手大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七条 期货交易所因期货公司违规超仓或者其他违规行为而必须强行平仓的,强行平仓所造成的损失,由期货公司承担。期货公司因客户违规超仓或者其他违规行为而必须强行平仓的,强行平仓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承担。
解答律师:徐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