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或者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数量超出规定的限额时,交易所或期货经纪公司为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强制平掉会员或客户相应的持仓。被强制平仓的合法情形有:第一,客户保证金不足,又未能按照规定追加保证金或自行平仓,被期货公司予以强行平仓的。
第二,期货公司因为客户违规超仓或其他违规行为而必须强行平仓的。
第三,因为市场异常情况交易所必须对期货公司或客户合约实施强行平仓的。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期货交易所会员的保证金不足时,应当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会员未在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的,期货交易所应当将该会员的合约强行平仓,强行平仓的有关费用和发生的损失由该会员承担。 客户保证金不足时,应当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客户未在期货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的,期货公司应当将该客户的合约强行平仓,强行平仓的有关费用和发生的损失由该客户承担。
解答律师:徐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