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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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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静
上海步界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民间借贷 公司创业 合同纠纷
视频内容介绍

《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流程:(一)成立清算组;(二)接管公司;(三)清理公司财产;(四)接管公司债务;(五)设立清算账户;(六)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七)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八)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九)处理公司财产;(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十一)制定清算方案;(十二)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十三)提交清算报告;(十四)办理注销登记。


解答律师: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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