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交通事故认定工伤的前提是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以及合理时间与路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人民法院支持下列社保行政部门认定的“上下班途中”情形: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6元/分钟
资深律师服务 先咨询 满意再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