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是父母的,关系说明为父子、父女、母子、母女;监护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说明为子孙;监护人是兄、姐,关系说明为兄妹、姐弟等,按具体关系填写即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27条未成年人的父母原则上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解答律师:孙凯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