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由于生育生活津贴有上限(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当女职工的产假前工资超过其所领取的生活生育津贴时,为保证不降低女职工的待遇,单位应当将工资的差额部分支付给女职工。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6元/分钟
资深律师服务 先咨询 满意再付费
该号码将用于您与律师的咨询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