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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不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如何处理
刑事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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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富栋
上海国定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劳动人事 房产物业 民间借贷 合同纠纷
视频内容介绍

不以盈利为目的,且主观上没有帮助别人贩卖毒品的故意,那么:即使客观上促进了贩毒者的贩毒活动,但是由于目的在于帮助托购者购买毒品用于吸食,一般情况下不够成犯罪。具体的,要根据代购的数量、次数等情形进行评判。毒品数量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8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的,对托购者、代购者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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