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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构成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刑事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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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富栋
上海国定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劳动人事 房产物业 民间借贷 合同纠纷
视频内容介绍

根据《刑法》第363条第1款,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情形包括:1.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2.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3.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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