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家说法 > 劳动用工
女职工能否因流产假而被解除合同
劳动用工
img 18
img
立即咨询
姚富栋
上海国定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劳动人事 房产物业 民间借贷 合同纠纷
视频内容介绍

国家在女工生育待遇中规定,在不违反计划生育的前提下,女职工怀孕流产时,根据医生的建议,可给予一定的产假。产假是女职工的法定权利,不可侵犯,如果超过产假后女职工因身体原因无法工作,可凭医院开具的证明休病假,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女职工在产假期满后无故旷工,经用人单位通知后扔拒不到岗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一般情况下,在产假期内,女职工不能因休流产假而被解除劳动合同。参照法律:《劳动合同法》第42条


6元/分钟

资深律师服务 先咨询 满意再付费
立即咨询

请绑定常用号码,启用服务

该号码将用于您与律师的咨询通话
为保护隐私,该号码将隐藏不向对方显示
获取验证码

已阅读并我同意 《分秒律师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