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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算过程中缴纳的流转税、其他相关税种;2、确定清算所得后交的企业所得税;3、向股东分配剩余资产,股东要交个人所得税;4、房屋租赁税补缴;5、实收资本印花税;6、账本印花税;7、各类欠税和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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